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세계화의 뉴리더 당신의 ‘푸른꿈’이 아름답습니다.
毕业条件
  • 1. 注册8个学期以上的学生(但,提前毕业对象除外)
  • 2. 学分 : 修满140学分(201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为130学分)以上
  • 3. 修读课程 : 各院系(专业)规定的基础课、专业课、教养必修课、教养选修课、自由选修课
  • 4. 毕业综合评价 : 合格
  • 5. 礼拜 : 及格(Pass)4次以上。但,插班生为及格(Pass)2次以上。
毕业应修课程及学分
1. 毕业应修学分
 
入学
年度
所有院系(专业)共同必修(全部修完)理工类加修科目 (选修2门课程)德国魏玛音乐系加修科目
2001~
2002
礼拜4次
基督教与现代社会(2)
人性与学问(0.5, 4次)- 共2 学分 作文与读书(2)
英语口语Ⅰ.Ⅱ(2+2)
计算机实习Ⅰ.Ⅱ(2+2)
基础物理及实验(2)
基础电气、电子、物理及实验(2)
数学Ⅰ及练习(2)
数学Ⅱ及练习(2)
基础化学及实验(2)
应用化学及实验(2)
 
2003~
2004
礼拜4次)
基督教与现代社会(2) )
人性与学问(pass, 4次) )
作文与读书(2) )
英语口语Ⅰ.Ⅱ(2+2) )
计算机实习Ⅰ.Ⅱ(2)
基础物理及实验(2) )
基础电气、电子、物理及实验(2))
工科学生数学(2))
矢量与矩阵(2))
基础化学及实验(2))
应用化学及实验(2)
 
2005~
2006
礼拜4次
基督教与现代社会(2)
人性与学问(pass, 4次)
作文与读书(2)
英语口语Ⅰ.Ⅱ(2+2) – 德国魏玛音乐系除外
计算机实习(2)
基础物理及实验(2)
基础电气、电子、物理及实验(2)
工科学生数学(2)
矢量与矩阵(2)
基础化学及实验(2)
应用化学及实验(2)
德语口语 Ⅰ.Ⅱ.Ⅲ.Ⅳ.Ⅴ.Ⅵ.Ⅶ(3+3+3+3+3+2+2)
教养选修课Ⅰ.Ⅱ(1+1)
文化管理概论Ⅰ.Ⅱ(1+1)
初级德语证书考试(ZD)中必须合格
2009~
2012
礼拜4次
基督教与现代社会(2)
人性与学问(pass, 4次)
作文与读书(2)
英语口语Ⅰ.Ⅱ(3+3) – 德国魏玛音乐系除外
计算机实习(3)
微积分学(3)
线性代数学(3)
基础物理及实验(3)
电气、物理及实验(3)
基础化学及实验(3)
应用化学及实验(3)
德语口语 Ⅰ.Ⅱ.Ⅲ.Ⅳ.Ⅴ.Ⅵ.Ⅶ(3+3+3+3+3+2+2)
教养选修课Ⅰ.Ⅱ(1+1)
文化管理概论Ⅰ.Ⅱ(1+1)
初级德语证书考试(ZD)中必须合格
2013
年后
礼拜4次
对基督教的理解(2)
人性与学问(pass, 4次)
作文与读书(2)
英语口语Ⅰ.Ⅱ(3+3) – 德国魏玛音乐系除外
计算机实习(3)
微积分学(3)
线性代数学(3)
基础物理及实验(3)
电气、物理及实验(3)
基础化学及实验(3)
应用化学及实验(3)
德语口语
Ⅰ.Ⅱ.Ⅲ.Ⅳ.Ⅴ.Ⅵ.Ⅶ(3+3+3+3+3+2+2)
教养选修课Ⅰ.Ⅱ(1+1)
文化管理概论Ⅰ.Ⅱ(1+1)
初级德语证书考试(ZD)中必须合格
2. 教养选修课 – 成绩单修读分类中标注“教选”
* 教养必修课和教养选修课加在一起,限在48学分以内修读。
3. 自由选修课
成绩单修读分类中标注“自选”,教职科目(师范类专业及攻读教职课程者除外)、终身教育工作者科目、不攻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修读的其他院系(专业)•专业课程
* 自由选修课无修学分限制
4. 院系(专业)基础课
成绩单修读分类中标注“基础”。在决定专业之前,修读相应院系开设的院系基础课后可获得决定专业用信息的课程。 * 院系基础课应修满6学分以上(2009-2012学年度入学学生),修完的学分即使超过6学分,超出的学分也不按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但,2013学年度以后入学的学生如果超过6学分,则按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
5. 专业必修课
成绩单修读分类中标注“专必”。只有毕业综合评价一门课程,须修完才可以毕业。
6. 修读分类标记
* 攻读专业分类(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可通过提交攻读专业认定申请书(变更申请书一次),以确定变更。
修读标记标记修读标记标记修读标记标记修读标记标记修读标记标记
教养必修课教必专业基础课专基专业基础课双基KCU讲座自选教职科目
(教职对象)
教职
教养选修课教选专业选修课专选专业选修课双学位其他院系基础课초自选
领域选修课教选毕业综合评价专必毕业综合评价双学位其他院系专业课自选教职科目
(教职对象)
自选
院系基础课基础辅修专业选修课辅专辅修专业选修课双学位自由选修课自选
延期毕业
1. 相关依据
关于修读教养及专业的规定第12条
2. 延期毕业
满足所有毕业条件的学生中,根据本人意愿延期毕业的制度。
3. 申请延期毕业
A. 应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毕业。
B. 被确定为延期毕业学生后无法取消,据此的缴纳学费相关事宜将遵照校规实施细则第6条。
  • 无另行选课且只维持学籍时,该学期学费的十分之一。
  • 选课学分在3学分以下和只须修读无学分课程时,该学期学费的六分之一。
  • 选课学分在4学分以上6学分以下时,该学期学费的三分之一。
  • 选课学分在7学分以上9学分以下时,该学期学费的二分之一。
  • 有实验•实习及技能课时,应缴纳包括全额实验实习费的费用。
  • 选课学分在10学分以上时,该学期学费全额。
C. 延期毕业的时间超过一个学期以上的学生应在校规第5条之在校年限(16学期)内每学期申请延期毕业。
4. 申请资格
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的在校生
5. 申请方法
  • step 1
    访问学校网站→综合信息系统
  • step 2
    点击学籍变动管理
  • step 3
    点击申请延期毕业→填写申请书
  • step 4
    审查→确定•批准
6. 注意事项
A. 延期毕业学生如已选课,依据注册学分,应缴纳规定的学费。
B. 即使已选课及注册,如不申请延期毕业,通过毕业考核将按毕业生处理。
C. 被确定为延期毕业学生后无法取消,请慎重申请。
相关规定

校规第47条、第48条、第49条、第52条,校规实施细则第30条,关于修读教养及专业的规定全文

【参考】变更教学课程引起的临时措施

1. 适用对象
仅限在学籍变动(复学/重新入学)或未修完教养必修课的学生中,因教学课程变更而不能适用与相应年级学生相同的教学课程的学生。
2. 教养必修课
如果未修完课程,应在毕业前按照下列方法修完。
  • * 1996学年度以前入学的学生 : 未修完毕业所需教养必修课程的学生应按照新教学课程修满12学分(第Ⅲ大学理工类为18学分)以上。但,到一年级第一学期重新入学的学生应修满10学分(第Ⅲ大学理工类为14学分)以上。
  • * 1997学年度以后至2000学年度以前入学的学生 : 未修完教养必修课程的学生必须修完按照下表内新教学课程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