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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退学申请流程

希望自愿退学的学生写监护人共同署名的自愿退学申请书并得到所属专业(系)负责人批准后,本人持身份证亲自访问教务处提交自愿退学申请书。

退还学费
- 缴纳完学费后退学时,按照教育部令“关于大学学费的规定”之退还标准将退还学费。
退还事由发生日期退还金额
学期开始日起30日内相当于学费6分之5的金额
学期开始日起30~60日内相当于学费3分之2的金额
学期开始日起60~90日内相当于学费2分之1的金额
学期开始日起90日后不予退还
- 缴纳完学费后,对于在休学期间自愿退学的学生,作为退还事由发生日期将适用申请休学的日期。如果是连续休学的学生,作为退还事由发生日期,将适用最初申请休学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