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services

기타서비스

세계화의 뉴리더 당신의 ‘푸른꿈’이 아름답습니다.
休学的定义

指在学过程中因不得已的事由暂时中断学业。

休学类型及申请方法

一般休学

申请对象因家庭情况或不得已的事由,无法继续上课的时间超过4周的学生。
※ 入学第一学期新生•插班生和已注册9学期以上的学生不得休学(例外情况请参考下述“申请休学”)
可休学时间在校期间内共三次。每次申请时,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中进行选择。
申请时间休学申请时间内或自开学日起4周以内
申请方法及应准备材料通过网上综合信息系统申请
(不得移动(手机)申请)
- 无准备材料

因病休学

申请对象因伤害事故或疾病,无法继续上课的时间超过4周以上的学生。
可休学时间在校期间内共三次。每次申请时,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中进行选择。
申请时间随时申请
申请方法及应准备材料访问教务处申请
- 需要综合医院出具的4周以上诊断书

怀孕·生育休学

申请对象因怀孕•生育原因希望休学的学生
可休学时间允许至第四学期
(不包括在一般休学次数内)
申请时间随时申请
申请方法及应准备材料访问教务处申请
应准备材料
- 怀孕:怀孕诊断书
- 生育:子女出生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育儿休学

申请对象因抚养8周岁以下或小学二年级以下子女原因,希望休学的学生。
可休学时间允许至第二学期(不包括在一般休学次数内)
申请时间随时申请
申请方法及应准备材料访问教务处申请
- 亲属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入伍休学

申请对象接到入伍通知书或教育召集通知书后参军入伍的学生
※ 一般休学期间参军入伍的学生应重新申请入伍休学。
可休学时间服兵役期间,在校期间允许一次。
(不包括在一般休学次数内)
申请时间可从入伍(教育召集)日的2周前开始申请
申请方法及应准备材料通过网上综合信息系统申请
(不得移动(手机)申请)
- 附入伍通知书、教育召集通知书或可确认服兵役的材料

创业休学

申请对象因被认定为创业而休学的学生,经另行审查后批准。
可休学时间允许至第四学期
(不包括在一般休学次数内)
申请时间创业休学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方法及应准备材料访问创业教育中心申请及另行审查
- 提交创业休学相关一切材料
申请休学
  • 1. 在校期间内一般休学不得超过三次。一般休学次数中不包括入伍休学、怀孕•生育休学、育儿休学、创业休学。
  • 2. 新生、插班生、重新入学学生不得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一般休学。但,属下列情况时,入学后第一学期也可以申请休学。- 因病休学(4周以上的综合医院诊断书)- 怀孕•生育休学 – 育儿休学 – 入伍休学 – 就业人员、工业企业特殊录取新生中因地方工作调令导致的休学
  • 3. 已注册9学期以上的学生不得因家庭情况原因一般休学。但,如果不是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开设学期,允许休学一个学期。
  • 4. 如果在一般休学期间入伍,必须在入伍前,附上入伍(教育召集)通知书后,申请入伍休学。一般休学期间在未申请入伍休学的情况下入伍后,因手机停机、搬家等原因未接到复学通知联络时,将被未复学注销学籍处理。因此,请多加注意。指在校期间因不得已的事由暂时中断学业。
休学生的成绩处理
  • 1. 在校期间上课时间达到8周,并在期中考试结束日以后参军入伍时,通过按其以前的成绩评价,认定该学期成绩。但,应参加截止至入伍(召集)日前三天的考试。教授具有对评价成绩的全部权限,可能会要求另行作业或考试,因此,请务必在入伍日的2~3周前咨询修读课程任课教授。
  • 2. 学期开始后,对于一般休学的学生,将按已取消该学期的全部选课处理,相关资料将被删除,且无法恢复。
  • 3. 学期内因疾病、怀孕•生育原因休学时,将按已取消该学期选课处理,且不予认定成绩,敬请注意。如果在期中考试结束以后因病休学/怀孕•生育•育儿休学/创业休学,则与入伍休学不同,不予认定成绩的同时,也不能转为复学学期学费,敬请注意。
取消休学
  • 1. 在每学期选课变更期限结束之前,可取消一般休学,可在网上综合信息系统→学籍变动管理→取消休学中申请。
  • 2. 申请休学时,将自动删除原有的选课资料,且无法恢复。已选课后休学的学生如果取消休学,应重新选课。
  • 3. 入伍休学后如果被下达回家措施命令,以参军入伍日期为准,应在2周内持回家证访问教务处后取消入伍休学。但,取消入伍休学的日期如果超过学期开始后4周,须办理一般休学。
  • 4. 创业休学:批准创业休学后,在创业现场访问评价中被判定不实时,将取消创业休学。
休学时学费
  • 1. 对于已缴纳学费后在期中考试结束之前休学的学生,已缴纳的学费将转为复学学期的学费,复学时无需再缴纳学费。
  • 2. 对于期中考试结束后入伍休学的学生,将予以认定该学期成绩,因此,不予转为复学学期学费。
  • 3. 如果在期中考试结束以后因病休学/怀孕•生育•育儿休学/创业休学,不予认定成绩的同时,也不能转为复学学期学费,敬请注意。
  • 4. 该学期奖学金受益学生如果在注册后休学,将自动转为复学学期的学费。但,因报勋奖学金对象不属于学费转用对象,必须在未注册的状态下申请休学。如果在未注册的状态下休学,将取消奖学金。有关取消或申请奖学金的详细事项,可向奖学福利处咨询。
    (奖学福利处 ☎ 031-280-3551~3)
  • 5. 休学期间如果自愿退学,以申请休学的日期为准,将退还学费。如果在学期开始日(开学日)之前申请休学后休学期间内自愿退学,将全额退还学费,但如果在学期开始日以后申请休学,退还金额会有5/6、2/3、1/2、无返还金额等差别,敬请注意。有关退还学费的详细事项,可向会计出纳处咨询。(会计出纳处 ☎031-280-3563)
其他
  • 1. 准备复学的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前教务日程所规定的复学申请期限内申请复学。只有在复学申请期限内完成复学申请,才可以进行预选课和第一次选课。未复学的学生将依据校规自动进行注销学籍处理。
  • 2. 如果在休学期间变更住址、手机等信息,必须在网上综合信息系统修改个人信息。
  • 3. 从开学日开始适用一般休学引起的学籍变动。开具在校证明或休学证明时,将开具相应于证明申请日期的学籍证明,而不是申请后立即适用变动的在校证明或休学证明。
  • 4. 申请一般休学后,只有所属专业(系)负责人审批,教务处才可以进行最终处理。专业(系)负责人可能会对申请休学的学生进行另行指导或要求面谈,等待专业负责人审批的时间较长时,请向所属专业(系)负责人办公室咨询。
休学申请书处理流程

1. 一般休学

  • step 1
    访问学校网站→综合信息系统
  • step 2
    点击学籍变动管理→一般休学申请→新休学申请
  • step 3
    填写休学申请书
  • step 4
    所属院系(专业)负责人审批
  • step 5
    教务处审批

2. 入伍休学

  • step 1
    访问学校网站→综合信息系统
  • step 2
    点击学籍变动管理→入伍休学申请→新休学申请
  • step 3
    填写休学申请书 * 附 : 入伍通知书
  • step 4
    教务处审批

3. 因病休学/怀孕•生育休学/育儿休学

  • step 1
    学校网站 * 下载休学申请书
  • step 2
    填写休学申请书
  • step 3
    所属专业(系)负责人面谈及审批
  • step 4
    提交到教务处

4. 创业休学

  • step 1
    附上填写创业休学申请书相关应准备材料(由创业教育中心指定准备材料)
  • step 2
    向创业教育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 审查后确定
  • step 3
    从创业教育中心向教务处移交相关材料
  • step 4
    教务处处理